2009年,被告人柴斌成立了九州国际大酒店保安部,并安排被告人长江招聘被告人易文凯等人组成“拆迁队”。酒店南侧新旺村的多户型住宅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,同时也扩大了其社会影响力。以被告柴斌为首的三合会已逐渐成立。
被告人徐鹏成立山西正诚投资有限公司,其中包括被告人李志军等人,并与柴斌组织合并,专门从事高利贷、暴力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为房地产开发商、私营企业和个体家庭急需资金,非法高利润贷款,或虚构的借款通过欺骗和胁迫,加强债权人的权利,通过“head-cutting利润”和“profit-rolling利润”,屋顶与汽车贷款,银行空气传输和其他手段的借款人的债务。此后,被告人柴斌、徐鹏指示被告人常江等人多次采用非法拘禁、威胁、恐吓、骚扰等暴力、软暴力手段追索债务,获取巨额非法收益。培养黑人和保护黑人商人的模式使这个组织得以成长和发展。该组织在大同市原市区、原南郊、阳高县等地进行了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诈骗等犯罪活动。生活对相关领域产生重大影响,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
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被告人柴斌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诈骗、敲诈勒索罪、挑衅罪、滋事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拘禁罪、重婚罪。剥夺政治生活权利,没收一切个人财产;被告人徐鹏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、诈骗、敲诈勒索、挑衅和非法拘禁等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根据其他17名被告的罪行,他们被判处16年至2年有期徒刑,其中16名被告被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徒刑。